对长期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有关政府监督部门应责成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缴纳三金,标准应等同于城市用工标准。
同时,政府部门应推出适合农民工居住的廉租房,保障农民工在城市有居住的地方,对确实困难的农民工应免费提供住处。
对农民工加强职业培训教育,可由社会培训机构来完成,以政府财政补贴等方式加以解决。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立,使农民工进城务工所属土地可以抵押、转让、受托等方式流转,一方面可以增加农民工收入,另一方面可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农民工子女就学就业就医应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政策,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