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消息,我省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改革,这些县(市)将单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统管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而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将撤销。
据了解,目前,省直管试点县(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一般由省辖市管理。之所以推出这项改革,是顺应深化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的需要,赋予直管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权限,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激发内在发展活力。本月30日前完成省直管试点县(市)原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数据、资产剥离工作。各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设立要在本月底前完成。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于今年12月20日试运行,明年1月1日正式运行。这10个省直管县为: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