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总是在涨,工资总也不涨”,面对居高不下的CPI,总有这样的抱怨声,而困难群众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昨日,郑州市政府出台措施,初步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得到的生活补贴将随着物价“水涨船高”。
【联动机制】
短期波动,增加补贴;持续上涨,调高标准
郑州市出台的《关于建立郑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将从即日起实施,主要针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群众。建立联动机制的目的,在于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
今后,郑州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的调整,将随着物价的变化而变化,如果物价短期波动,政府将在现有救助和保障标准下,增发补贴;如果物价持续上涨,政府将上调救助和保障标准。此项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由物价部门根据统计部门发布的各省辖市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适时提请政府启动或停止实施联动机制。
今后,郑州市将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
【启动条件】
CPI连续3个月超4%,联动机制启动
联动机制的启动在现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以准确反映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变化对居民基本生活的影响。在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启用前,暂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作为启动联动机制的临界条件。
根据《意见》,当月同比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4%时,市政府即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月同比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回落到4%以下时,即停止联动,暂停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当月,向补贴对象发放当月价格补贴。以后按月测算,按各类保障金正常发放时间发放,直至停止。
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4%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各类保障对象保障标准。提高保障标准后,即停止联动,暂停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调整幅度】
以现行标准为基数,参考价格涨幅
当联动机制启动时,受救助群体能够多领多少钱呢?
对城市低保对象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时,补贴数额为“现行城市低保标准×当月同比价格指数涨幅”。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计算方法为“现行城市低保标准×(1+上年度同比价格指数涨幅)”。
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时,补贴数额为“现行农村低保标准×当月同比价格指数涨幅”。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其计算公式为“现行农村低保标准×(1+上年度同比价格指数涨幅)”。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的补贴额度为失业保险金统筹地区当地标准的10%。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游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