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省消费者协会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记者获悉,2010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服务”。
据了解,这一主题的内涵主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的重要内容。确定“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就是强调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
省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主题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今年我省各级消协将组织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增强消费者信心,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王晓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