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河南省财政厅向大会作《关于200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份报告透露,2009年2月,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88亿元,债券限期为3年,并且这笔资金将全部用于民生建设项目。
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2009年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总规模控制在2000亿元以内,地方政府债券统一由财政部按照现行记账式国债发行办法代理发行,债券限期为3年。2009年2月,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规模88亿元,债券限期为3年。
根据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地方配套及其他社会投资不愿介入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支出,严格控制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具体适用范围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建设项目。
据了解,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09年财政部代我省发行政府债券88亿元,全部用于民生建设项目,其中省级安排24.63亿元,转贷市县63.37亿元。具体安排项目及对各市分配额度待报中央财政核准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