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将全面治理大气污染,PM2.5监测与防治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环保目标。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了解到,日前,郑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蓝天”行动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意见。
根据意见,郑州市在全市范围开展“蓝天”行动,以PM2.5监测与防治为突破口,突出PM2.5污染监测分析、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煤烟污染治理和扬尘污染控制等4个整治重点。意见共分20项,每项都分列要求、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并要求将PM2.5监测与防治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环保目标,对消极应付、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其中,对尾气不达标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公务车辆停运并进行公示,扣交所属单位1万~2万元/台次;对年度尾气不达标并整改不到位,车辆累计超过5台次的单位,严格实施环保“一票否决”;未完成黄标车辆淘汰任务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每辆5万元扣缴至市财政部门。按照要求,郑州市将于四季度开展PM2.5监测,届时,将在绿城广场和火车站等重点区域设置环境质量电子动态显示屏。
另外,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限期10天整改,整改不到位禁止上路行驶。制定出台黄标车辆限行管理办法,加快黄标车辆和老旧车辆的淘汰进程。此外,郑州市还将不断增加城市绿地面积,确保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