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工商局公布了2011年度全市工商系统十大典型打假案例。
1.郑州金亮石化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汽油案
2011年8月,郑州金亮石化有限公司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来源不明的E93号车用乙醇汽油3.5吨注入储油罐进行销售,经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该批次汽油乙醇含量不达标,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超标,为不合格产品。市工商局依法对其罚款70120元,没收违法所得2880元。
2.李汉廷销售假冒茅台酒案
2011年1月,李汉廷从郑州华中食品城购进53°茅台酒3件(1×6瓶),在其经营场所销售,后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茅台酒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截至工商执法人员查处时,其非法经营额达24300元。上街工商分局依法没收未销售的侵权茅台酒12瓶,对其罚款20000元。
3.冯东海销售假冒葡萄酒案
2011年6月,冯东海从一上门推销员手中购进张裕解百纳干红葡萄酒500箱、长城解百纳干红葡萄酒400箱。经商标权所有人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和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分别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葡萄酒均为侵权产品。截至工商执法人员查处时,当事人非法经营额共计50000元。二七工商分局依法没收未销售的侵权张裕解百纳干红葡萄酒203箱、长城解百纳干红葡萄酒346箱,对其罚款50000元。
4.杨跃轩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2011年8月,杨跃轩从一推销员手中购进标有“泊美”、SHISEIDO、NIVEA等字样的化妆品2750支。经商标权人认定,当事人销售的化妆品均为侵权商品。截至工商执法人员查处时,其非法经营额达47000元。二七工商分局依法没收未销售的侵权商品1972支,对其罚款人民币30000元。
5.王林川销售假冒比亚迪汽车配件案
2011年3月,王林川分多次购进了一批标注“比亚迪”商标的汽车配件,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产品均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截至工商执法人员查处时,当事人的非法经营额达到50000元。 金水工商分局依法没收未销售的侵权产品30件,对其罚款50000元。
6.河南新凯越电子产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三星相机案
2011年10月,河南新凯越电子产品有限公司从广东省深圳市李某处购进S MSUNG数码相机142台,经S MSUNG商标注册人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鉴定,属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截至工商执法人员查处时,其违法经营额共计43920元。金水工商分局依法没收侵权S MSUNG数码相机126台,对其罚款25000元。
7.李小柱销售假冒飞利浦灯具案
2011年9月,李小柱从一推销员手中购进在外包装盒商品上突出使用PHILIPS字样的卤钨灯2000个、荧光灯用启动器25000个、多功能室内取暖器100个。经商标权人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上述产品均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截至工商执法人员查处时,其非法经营额共计38000元。二七工商分局依法没收侵权灯具22660个,对其罚款20000元。
8.郑州市吉金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装饰材料虚假宣传案
2011年6月,郑州市吉金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宣传其公司业务,以上海吉祥板业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分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发布网页广告,含有:“公司已通过了ISO9001国际体系认证,获得国家测试中心颁发的优质知名品牌称号”等内容。经查实,其宣传内容纯属虚构。其间公司非法经营额为40000元。荥阳市工商局依法对其罚款30000元。
9.李省华销售假冒旺仔牛奶糖案
2011年11月,李省华从一推销员手中购进该牛奶糖120箱,外包装上及产品包装上均标注有“旺仔”字样商标标识,经“旺仔”商标所有权人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侵权商品。截至工商执法人员查处时,当事人非法经营额为21600元。二七工商分局依法没收侵权牛奶糖4箱,对其罚款20000元。
10.得酷文体商行销售假冒文具案
2011年5月,郑州市二七区得酷文体商行从一推销员处购进一批“得力”牌文具,其中印台233个、印油1000瓶。经得力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该批文具均印有“得力”字样,侵犯了其注册的“得力”商标专用权。惠济工商分局没收侵权“得力”印台233个,印油1000瓶,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