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税局昨日透露,今年10月份郑州市个税收入1.78亿元,与8月份、9月份相比,减收明显,尤其是工资薪金所得个税和个体户经营所得个税,与免征额提高前相比,减收8000多万元。
据介绍,环比来看,10月份个人所得税总共17881万元,比9月份减少4508万元,比8月份减少3867万元。
今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人们常说的起征点或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将9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修改为7级。对于个体工商户,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即3500元/月)。修改后的个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9月份与8月份相比,工资薪金所得个税从14511万元减少为11960万元;10月份,直接跌破亿元,仅为8380万元。而个体工商户的个税减收一直到10月份才显现出来,由9月份最高时的4334万元减少为2349万元。
由此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个税与个体户经营所得个税两项相加,与8月、9月份未受影响时的最高额相比,减收8116万元。
根据郑州市地税局统计测算,此番个税免征额上调后,郑州市总共有25万人因此未再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