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兼并重组的我省煤炭企业有可能获得省财政资金的支持。昨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积极筹措12.06亿元,集中支持煤炭兼并重组主体企业。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补助标准为:对剩余资源可开采储量300万吨以上的,财政不再给予补助;剩余资源可开采储量180万吨(含180万吨)至300万吨的,每万吨财政补助4000元;100万吨(含100万吨)至180万吨的,每万吨财政补助5000元;100万吨以下的,每万吨财政补助8000元。同时,对兼并重组一处矿井再补助100万元。
为解决省属煤炭兼并重组主体企业的资金困难,省财政厅筹措资金3.73亿元,提前拨付河南煤化集团、中平能化集团等6家煤炭企业,用于兼并重组小煤矿补助资金。(李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