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有望在昨天起召开的省11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获得审议通过。此前该条例在征求意见阶段,曾因小区配套设施的权属划分而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昨天发布的最新版本对此问题进行了折中处理,规定新建小区中未计入公摊面积的房屋,在初始登记时登记为开发商所有;物业服务用房等则登记为全体业主所有。
A
新规
不计入公摊的配套房屋
归开发商所有
有关房屋所有权的登记问题,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昨天做了详细说明。
根据该条例,新建商品房屋初始登记时,根据规划和居住区公建配套标准建设、未计入公用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房屋,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物业服务用房、共有设施设备用房及其他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为全体业主所有。
这样的阐述,是在此前广泛舆论争议下所作出的折中处理结果。
今年3月份,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初审该条例草案时,曾如此描述小区配套设施权属:
会所、游泳馆等非住宅房屋,按照投资与权属登记相一致的原则,成本计入全体业主房屋公共价格的,登记在全体业主名下;未计入的,登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
目前来看,显然将“全体业主房屋公共价格”改为“公用建筑面积进行分摊”,在实施层面更容易操作。
不过,相对于“会所、游泳馆等非住宅房屋”而言,根据配套标准建设但“未计入公用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房屋”这一表述则显得模糊许多。
根据此前的舆论报道和讨论,小区配套的学校、会所、游泳池、车库等“公共设施”都应算在其中。
争议
出售车库停车位是否属于“二次售卖”?
对于“物业服务用房、共有设施设备用房及其他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屋,登记为全体业主所有”,虽然《物权法》等有明确规定,但有关物业用房的纠纷仍然存在。
个别开发商将物业用房转作他用,甚至售出物业用房的行为时有发生。一旦小区业委会无法发挥作用或者没有成立业委会,此类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维权时往往显得困难重重。
此外,对于车库、会所等配套建设设施,是否计入了业主购房的公摊面积,郑州市人大法制委员认为这是可以核定的。一般来说,开发商不会将此类非住宅房屋计入公摊。
但也有人认为,开发商拿地时,已经将此类非住宅房屋地价计入房价,卖房时,又以配套齐全为名,高价卖给业主,建成后,还要二次售卖,有失公平。
从长远看,明晰社区公共设施及配套的所有权,有利于维护全体业主利益。不过,就目前操作而言,各地往往还是将公共设施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登记为全体业主所有的相关配套房屋,谁来执行具体日常管理和维护,仍然是个难题。
B
2012年河南要建40万套保障房
新乡、平顶山、开封三地今年7月曾因保障房建设进度缓慢而被停批商业开发用地
河南今年各类保障房建设任务为45.57万套,目前开工率已经达到101%。
2012年,全省保障房建设将继续开足马力。昨天,副省长赵建才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透露,明年各类保障房建设任务初步按照40万套筹备。
建设不力
部分省辖市分管负责人被省政府约谈
今年前10个月,河南保障性住房已经竣工16.83万套,分配入住了8.07万套。针对部分省辖市保障房建设进度缓慢,省政府整顿措施严厉。
今年7月29日,省政府分别对新乡、平顶山、开封三市的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对其商业开发用地进行停批。9月16日,又对信阳、南阳、开封、焦作四个省辖市和邓州、临颍两个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赵建才说,约谈和限批,对全省保障房建设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审查困难
骗购经济适用房现象仍时有发生
此外,在省纠风办等部门的专项检查中,发现不少骗购经适房的问题——
郑州市85户家庭提供虚假证明骗购经济适用房;开封市30余人骗购经济适用房27套;
洛阳市通过审核资料取消了2077户家庭的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8人因提供虚假证明受到了党政纪律处分;
南阳市核查出违规经济适用房10套,其中清退3套,补齐商品房差价7套,拟党纪处理3人、组织处理1人。
目前住房保障资格审查机制不完善,各地在审查认定资格时,还主要依靠查验身份证、户口本儿、收入证明等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
赵建才说,由于审查手段少、工作深度不够等原因,个别申请家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住房保障情况时有发生。
C
垃圾车沿途撒漏
最高可罚5万元
清运垃圾时如果沿途撒漏,最高可对相关单位罚款5万元。
《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昨天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接受审议,其中对城市垃圾清运作出详细规定。
该条例要求,当天产生的城市垃圾要当天清运,不得积存;在生活垃圾运输时应当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不得随意倾倒、抛撒。
违反上述规定沿途撒漏或随意倾倒的,将对相关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对于占道经营行为,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经批准临时占用街巷及其他场所的,应当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记鑫认为,这样有区别和针对性的规定,有利于城市管理,体现了堵、疏结合。
D
河南交警
警力严重不足
一人负责
100多千米道路
昨天早上7点02分,天刚亮,郑州交警杨华民出现在郑州市花园路和农业路交叉口开始执勤,并随即发了条微博通报路况:四个方向通行平安顺畅。
目前,河南交警正面临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杨华民和他的同事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0多个小时。
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昨天提交审议的一份报告显示,河南全省现有交警10959人,其中路面勤务民警5352人,除去省辖市市区和高速公路执勤民警,县(市)路面执勤民警只有2224人。
他们承担了全省20多万千米的道路管控任务,平均每人要管理100余千米道路。
该报告认为,正是警力严重不足,导致部分交通路段失控漏管,有些地方交警长期疲于应付,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此外,有些民警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简单,甚至存在随意执法现象。
对于不少地方使用大量交通协管员,报告认为这些人员只有协助管理权,没有执法权,缺乏统一管理,存在隐患。
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建议省政府研究解决公安交警编制和人员问题,加大对道路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尽快解决现实存在的警力严重不足问题。(游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