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严查搭车涨价变相涨价 投诉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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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日期: 2008年06月28日 |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杨 凌)即日起,针对成品油、电力、电煤及相关行业的价格检查将在全省展开,如果老百姓发现有违反价格调整相关规定的行为,可拨打当地的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和举报。
6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此次价格检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八个方面。一是成品油经营单位违反规定批发销售成品油,或虚开发票、不开发票变相提高销售价格的行为。二是成品油经营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提高成品油零售价格,或借成品油价格调整之机囤积居奇、搭车涨价、变相涨价,合谋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三是液化气、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趁成品油调价之机提高液化气销售价格的行为。四是各级电力部门在国家和省里出台电价政策之前擅自涨价的行为。五是煤炭生产企业6月19日以后电煤价格执行情况,有无违反国家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擅自提高价格的行为;是否存在煤炭生产经营串通定价、合谋涨价或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的行为等。六是铁路、公路、民航、出租车等相关行业或单位借成品油、电力调价之机搭车涨价或擅自提高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的行为。七是抗震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生产经营单位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八是各级财政的补贴是否按规定时间足额落实到补贴对象及经营者手中。
据悉,价格检查工作人员将采取抽查、普查、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重点检查。
相关链接 这次价格调整的相关政策——
●成品油 2008年6月20日零时起,我省90号汽油、93号汽油、97号汽油分别调整为每升5.59元、5.92元、6.26元,0号柴油零售价调整为6.05元。
●液化气、天然气 天然气仍继续执行原签订协议价格。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应执行每吨5041.6元。
●电价 初步测算我省电网销售电价每度上调2.5分钱,7月1日电价调整方案正式实施,目前省发改委正抓紧进行调整测算。
●电煤 应根据国家发改委2008年第46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化肥 化肥价格仍执行豫发改价管(2006)262号文件,所有尿素生产企业的尿素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为每吨1725元。
●其他相关行业 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价格一律不作调整。对整车运输的蔬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过路过桥费一律予以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