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明年起,我省将对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进行调整。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调整目的很明确,就是通过政策标杆约束房地产企业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避免国家税款流失,推动房企管理走上规范化、精细化轨道。
账目混乱无法准确计算一律按高税率征收
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对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务部门采取两种征收方式:一种是先预征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再进行清算;另一种是核定征收,在房地产企业账目混乱,无法进行清算征收的情况下采取。
根据这次公布的《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后,普通标准住宅的征收率为5%;普通标准住宅以外的其他住宅征收率为6%。
而房地产企业如果存在违规行为将按10%的高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该负责人说,此前这一税率是8%,这次提高到了10%,就是为了通过严厉的惩罚性措施,督促房产企业建立明晰的账目,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
这些违规行为包括擅自销毁账簿或账目混乱,造成收入、扣除项目无法准确计算的;拒不提供纳税资料或不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纳税资料的;申报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规定的期限清算,经税务机关责令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等等。
经适房增值额未超过比例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二手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如何确定?该负责人介绍说,如个人转让除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时,无法进行清算的,则按6%的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于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在预征土地增值税时按0.5%低预征率执行,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对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业主购买车库、地下室,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税率?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者随房屋一并购买的地下室、车库,在预征收土地增值税时,采用随房确定的原则,即销售房屋为普通标准住宅的,地下室、车库按照普通标准住宅确定;销售房屋为非普通标准住宅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的,地下室、车库按照非普通标准住宅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确定。待清算时,应将地下室、车库收入并入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买者未购买房屋但单独购买了地下室、车库、阁楼的,按照其他房地产项目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