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获悉,针对造成13人死亡的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20”喷爆重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已对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据安全监管总局通报,2月20日,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的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开始生产水电下环,毛重95吨,采用两罐合浇的方法在砂型中浇注。砂型制作完成后,23时30分开始进行钢水浇注,23时36分左右,在第二罐钢水浇注即将结束时发生砂型型腔喷爆,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该厂现有职工1340人,主要设备有75吨、150吨、300吨真空浇注地坑各一座,移动式混砂机7座,15吨/时砂处理再生系统两套,年产铸钢件7万吨。
通报指出,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由于型腔内部或者底部残余水分过高,钢水进入型腔后,残余水分受热,短时间内迅速膨胀,造成砂型型腔喷爆。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熔融金属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要提高对熔融金属作业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开展熔融金属作业专项治理,强化作业现场管理;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