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柏拴主持会议,副主任王菊梅、王文超、刘新民、张程锋、铁代生、储亚平和秘书长连子恒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根据会议日程,上午的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听取了关于《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说明,关于《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的说明,关于《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说明,关于《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的说明,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加大投资力度、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十二五”规划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关于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召开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会议还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介绍。
副省长李克、张大卫,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