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税局昨日透露,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目前申报2009年度收入“12万元以上”的有4000多人,刚刚过半。
截至本月31日,申报期限将至,地税部门提醒另外一半高收入者,不要心存侥幸,一旦被查出来将面临重罚。
申报时间3月31日
是富人税申报最后期限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应该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换句话说,2010年3月31日,是2009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的最后期限,距今天刚好只剩下3周。
据郑州市地税部门介绍,截至3月8日的最新统计结果显示,自行申报个税者已有4043人。
去年,郑州市总共有7834人申报了个税。根据往年的增长规律,郑州市地税局预计今年会有超过8090人自行申报。“目前刚好有半数人做了申报。”郑州市地税局个税处负责人说。
地税部门希望另外一半(至少一半)尚未申报者,尽快申报,更希望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根据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纳税申报,既可以网上申报(登录郑州市地税局网站)、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当然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代为申报。
缴税提醒
多种办法可查出该报未报者
据说,大多数年收入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的收入情况,税务机关还是了解的,或者是基本了解的。
郑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发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
例如,据郑州市二七区地税局介绍,税务机关对于已经掌握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信息,每年都会进行统计,做出三份统计表:“申报情况统计表”、“分项目情况统计表”以及“分行业情况统计表”。根据这些统计,他们就能筛选出同行业或者同一企业、同等条件的人员。“比如某企业副总申报了个税,那么其他副总呢?总经理呢?以及他们的中层干部呢?”
此外,通过与扣缴单位的明细申报信息,或与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也可以发现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
后果严重
不按时申报,最高会罚1万元
根据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31日之前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当然,也有个别人担心,平时的收入单位没有扣缴税款,或者虽然扣缴了税款但没有扣足,自行申报后反而会受到处罚。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按照规定,在31日前,只要如实申报,税务机关只补征其未缴足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不罚款,也不会视其为逃税。
即便平时已经交足了税款,也必须得再进行申报——只要他的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
最新变化
今年起,限售股转让所得也要纳税
去年最后一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布《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2010年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不仅需要申报,而且要缴税。所以如果今年你有了限售股转让所得,记得赶紧缴税,或者由证券机构代扣代缴,而不仅仅是等到明年3月底前申报一下完事。
郑州市地税局解释,限售股转让所得由证券机构代扣代缴,归属河南省地税直属局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