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企业工资增长标准线为16%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此确定
而民间调查显示,上半年郑州企业工资上涨5.2%专家预计,郑州实际工资近几个月会有增长
2011年,全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6%,增长下线为4%。
记者昨天获悉,据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调查,上半年,郑州企业的工资平均仅上涨5.2%。
政府方案
今年工资指导线下限是涨4%
这份工资指导线方案由省人社厅发布,郑州市人社局已进行转发。根据通知,方案适用于省内各类城镇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方案规定,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6%,增长下线为4%。
哪些企业执行了16%的增长方案呢?
“对于正常生产、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基准线确定。”一位人力资源专家称,只要你所在企业的工资水平不太高或太低,收入都应当涨16%左右。
根据通知,经济效益好,工资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可以多涨些。但如果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50%~200%的,涨幅不能高于基准线;工资超过平均水平200%的,涨幅不得突破基准线的80%;工资超过平均水平300%的,可低于下线上涨。
对于困难企业,工资增长只要不低于4%的下线就行。确实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讨论决定。
业内调查
上半年郑州企业工资上涨5.2%
在媒体报道河南省工资指导线调整之前,新华社经济参考报仕邦人力资源研究院曾于9月27日发布一份报告。调查数据显示,包括郑州在内的国内15个城市4个行业中,虽然多数城市工资总额在提升,但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上多数地方工资呈下降态势。
昨天,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客服主管袁利伟告诉商报记者,根据他们对郑州市部分企业的调查,上半年企业工资的上涨幅度为5.2%。
这意味着,如果你在郑州的企业工作,上半年工资没有上涨5.2%,那你就没能跟上形势。即使你涨到这个数,也仅勉强跑赢物价指数,因为上半年郑州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增长4.6%(郑州市统计局发布数据)。
除民间调查外,郑州市统计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郑州市在岗职工平均收入同比增长13.4%,接近工资指导线基准线。
市民声音
发到手的工资没涨,反而降了
昨天,多数市民表示,工资是涨了,但没涨16%那么多。也有市民称,他们到手的钱反而降了。
“7月以来,我们发的工资比原来少几十块钱。”昨天,在郑州某企业工作的李女士告诉商报记者。
细心的她拿着工资条逐项对照发现,她的工资其实涨了些,只不过没有社保缴费额增长得多——养老、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加一起,多缴了六七十元。
“每年7月,郑州的社保缴费基数都会进行调整,据我们了解,涨幅多在10%以上。”袁利伟说,随着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部分企业员工的显性收入出现下降。
以养老保险为例,2011年7月1日起,郑州城镇企业在职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每人每月最多缴纳655.58元、最少131.12元,分别比6月份增加58.84元、11.77元。自由职业者增长得更多,每人每月最多缴纳1092.63元、最低437.05元,分别比6月份增加98.07元、39.22元。
业内观点
近七成招聘岗位月薪1000~2000元
来自招聘机构的调查显示,郑州前三季度的招聘岗位工资近七成为1000~2000元。“大企业有实力有意愿跟着物价水平调工资,小企业往往跟着形势涨工资。”袁利伟称。
小企业的被动涨薪,加上其他一些原因,导致这些企业的人员流动性较高。袁利伟称,根据他们的调查,“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跳槽率很高,平均3个月换一份工作。”
此前,记者在河南人才市场的采访也部分印证了他的观点。在一份应聘表中,今年6月刚毕业的马先生,拥有3家公司的工作经验。谈及频繁跳槽的原因,马先生称“原来许诺的工资没有达到,工作强度比想象中的大很多。”
“这是一个困局。”人力资源专家、《1+1人才资讯》总经理刘渊称,新人对企业的忠诚度低,企业不大愿意给他们涨工资,而这又加速了人员流动。
前景分析
未来几个月实际工资有增长趋势
“郑州市的最低工资已经涨到1080元,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业内人士认为,各类企业人员的工资应该会跟着上涨。
“你不涨,形势会推着你涨。”专家称,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要实现上涨13%以上。郑州市去年7月将最低工资涨到800元,今年10月起又涨到1080元。我省也已明确提出,每两年要至少调一次,所以涨工资是个大趋势。
谈起郑州等中部地区的工资情况,仕邦人力资源研究院院长苏海南表示,中部地区城市的劳务用工市场比较繁荣,出现供需两旺现象,预计(郑州)在最近几个月,平均实际劳动报酬将有增长趋势。
实际上,工资上涨已在招聘会上有所反映。昨日,记者在河南人才市场发现,多数企业的招聘岗位工资在每月1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基本已没有。(线索提供:祝恒)(王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