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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拟规定:30日内的新车漏油 可退货

来源:大河网 编辑:董丽丽 2011年09月22日 08:15:00 打印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1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家用汽车产品在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要求免费退货。

  整车三包应不低于两年

  质检总局拟于10月下旬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是指:发动机、变速器、车身、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等。主要总成和系统包含的主要零部件名称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征求意见稿指出,损耗件及其他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达不到整车三包有效期的,其所属的总成或系统、零部件名称和质量担保期等三包条款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30日内,出现车身开裂等情形可退

  根据已经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2次修理仍存安全隐患可退

  此外,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发动机、变速器、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其他总成或系统,因同一主要零部件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如果消费者选择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退货。

  按发票价格退款,购置税也可退

  征求意见稿指出,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商应当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贷款购车的,销售商应当按合同约定一次退清货款。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

  消费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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