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为维护公共利益受伤,算不算工伤?
昨天上午,全省《社会保险法》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全省的启动仪式在郑东新区会展中心文化广场举行,郑州市则在绿城广场举行了启动仪式。
我省将探讨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
据现场的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已达1079.1万人,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实现了由县级到市级再到省级的跨越,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277.91元。
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我省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还不够宽。据介绍,目前全省私营单位、个体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仅为11.8%,其中个体参保率仅为3.1%,大量的非公有制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及时进入社会保险范围。
“随着全民医疗保险体系框架的初步建立,探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的整合,实现由城乡二元医疗保障制度向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转变势在必行。”省人社厅工作人员告诉商报记者,在医疗保险方面,我省目前已相继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整合的基础已经具备。
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随着郑州市区交通越来越堵,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常见。那么,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呢?
昨天,省人社厅工作人员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回答。据其介绍,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应认定为工伤。
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杨华伟表示,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视同工伤。比如,郑州某一建筑失火,如果路人张三在救火过程中受伤,并且张三有工作单位,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此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按此数据,一次性工亡的补助金标准应为382180,接近40万元。
此前,我省实行的是按所在地区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工亡补助标准是54个月工资。根据新修订的条例,我省工亡补助标准提高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