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17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主任会议在郑州举行。会议决定3月30日到4月1日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展工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柏拴、王菊梅、刘新民、张程锋、铁代生、储亚平和秘书长连子恒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南省开封城墙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我省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施方案,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的选定和督办意见,关于听取省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加强民事执行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实施方案,关于听取省检察院关于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实施方案,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方案(草案),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方案。
会议通过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决定3月30日到4月1日召开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将上述有关议题列入常委会议建议议程。届时会议允许15名公民旁听,公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传达室报名,也可通过电话(0371-65954030)、传真(0371-65906033)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刘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