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我省将全面规范整顿担保行业,整顿期间暂停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和备案。
集中规范整顿为期4个月
昨日,省工信厅传出消息,经省政府同意,省工信厅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对全省各类担保行业进行为期4个月的集中规范整顿,整顿期间将暂停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和备案工作。
省工信厅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我省的担保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担保行业的发展壮大,大大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诸如注册资本金不实、担保业务不规范等问题。
此次集中规范整顿将对全省的担保机构进行逐户规范,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或各地编办、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实际从事信用担保业务的企业、事业或社团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同时,也包括我省信用担保机构在省外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外省信用担保机构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
企业规范整顿结束后,通过检查验收的,将予以发放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担保公司,将不予发放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
规范期间重点打击多种行为
省工信厅相关人士表示,针对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集中整顿期间将对市场准入、业务范围、经营行为、高管和从业人员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规范整顿期间,将重点打击虚假注资和抽逃资金行为;打击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投资、受托发放贷款、非法集资和其他违法违规活动等。
此外,担保机构的业务经营是否规范和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也在检查之列。
需要提醒的是,省工信厅对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情况重新确认的最后时限是2011年3月20日。规范整顿结束后,未获得经营许可证的担保机构不得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再与其进行合作。
该人士还表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是其辖区担保机构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目前,我省已经建立起信用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近日也将向社会公布联系电话,并加强担保行业的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