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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04件规范性文件废止 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编辑:管理员 2010年12月02日 10:22:21 打印

  记者昨天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改革的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即日起废止,另有750件1981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近日,省政府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集中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1981〕44号)等68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粮食购销调拨包干办法的通知》(豫政〔1981〕14号)等10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河南省城镇食品行业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1981〕4号)等750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此外,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于1980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宣布失效。确需继续执行的,应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这些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即日起不再执行,详情可登录省政府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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