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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销售电价每度涨约3分钱 居民生活用电暂不调价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编辑:杨丽 2011年12月01日 08:12:19 打印

   全国销售电价每度上涨约3分钱

  未来将试行阶梯电价,8成居民电价估计不会涨

  据新华社北京电国家发改委昨天宣布,从今天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未来居民用电价格调整将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并由各地政府召开价格听证会后确定。

  据介绍,为控制煤炭价格过快上涨,发改委决定2012年度合同发电用煤(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

  我国将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电价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式逐级递增,80%的居民户电价不做调整。

  拟实施的阶梯电价分为三档,即各省(区、市)将本地居民户均月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序,覆盖前80%用户的电量为第一档,第一档电价近期保持基本稳定,不做调整;超出第一档并覆盖前95%用户的电量为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超过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电价将较大幅度提高。

  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设置每户每月10千瓦时或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发改委将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除依法设立的基金外,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自行设立的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必须在2011年底前取消;省级政府已依法设立的,最高征收标准每吨不得超过23元,低于每吨23元的维持现有水平不变,没有设立的不得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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