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审计厅发布2009年1号“审计公告”,正式公布2007年度全省交通规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结果,此次审计共查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金额248226.9万元。
县级交通部门截留“更为普遍”
审计结果显示,我省部分交通部门对交通规费和通行费征收管理监督
不力,漏征、隐瞒、截留、拖欠交通规费资金和未按规定上解财政专户等问题仍然存在,违纪违规资金7792.1万元。
其中,有8个省辖市和两个扩权县违规少征、漏征、免征交通规费和通行费2588.6万元。7个省辖市隐瞒、截留省级交通规费2504.8万元,特别是县级交通部门隐瞒、截留交通规费更为普遍。8个省辖市和两个扩权县年底拖欠上缴和未按规定上解财政专户交通规费和通行费收入1837.4万元,同时,还有5个省辖市和1个扩权县未按规定将收取的运管费、超限收入等上解财政专户856.4万元。
挤占挪用规费用于招待、盖楼
交通规费和通行费使用方面仍不规范,挤占、挪用、外借、摊派等问题较为突出,违纪违规资金达93370.1万元。
挤占交通规费依然普遍。全省16个省辖市及3个扩权县行政经费、业务招待费超支等挤占交通规费和通行费8759.9万元。如:许昌市交通公路部门业务招待费超支挤占交通规费资金811万元;洛阳市交通公路部门及所属6县业务招待费超支挤占交通规费资金452万元等。
挪用交通规费用于建办公楼、买车、盖房、对外投资等问题虽然得到遏制,但个别市仍然存在,违规违纪资金1651.3万元。如:新乡市公路局2007年截留、挪用养路费省补资金150.2万元,截留、挪用养路费切块资金1421万元,共计1571.2万元建设办公楼等。
乱发补贴、奖金、虚列支出问题也比较明显。
另外,还有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摊派和变相摊派问题较为普遍。如:三门峡市交通局2007年以前期项目费、交通科技基金等名义收取下属单位管理费120万元用于弥补机关经费等。
违规收费、乱罚款
统计结果还显示,规费资金核算和管理不规范,违规收费和乱罚款时有发生,少计收入、漏计税金、未计资产、不合规票据列支,工程完工长期不决算等问题屡查屡犯。
审计中查出省交通厅、18个省辖市及4个扩权县交通、公路部门核算和管理不规范金额4602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