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城市,一律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
为解决部分城市中等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河南即将在全省范围启动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其中“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土地出让方式有望成为普遍性举措。
进展
全省将启动限价商品住房建设
河南目前在建的保障房类型繁多,绝大部分将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需要。到2015年,全省城镇居民保障房覆盖面有望达到20%。
《意见》透露,河南将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开展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其中,“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等土地出让方式有望成为普遍性举措,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建立。
省政府明确此类住房的供应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省辖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此外,在土地供应方面,没有按规定时限落实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计划的省辖市、县(市),省国土部门将一律停办当地商业开发土地供应手续,不得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
新规
保障房任务完不成,不得建政府办公用房
相比以往的保障房建设措施,此次发布的《意见》在责任明确上对地方政府措辞严厉。
在财政投入方面,《意见》提及,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城市,一律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
此外,《意见》再次提及了“约谈”机制。对于保障房建设明显滞后且未能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不规范且社会反映强烈的省辖市、县(市、区),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将被省政府约谈。
今年7月份和9月份,省政府曾分别对新乡、平顶山、开封、信阳、南阳、焦作等省辖市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之后,上述多个地方的保障房建设进度明显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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